| 从「灵魂谬论」一书谈起 |
|
| 作者:乐俊仁 文章来源:神学论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25 3:39:45 |
诗云:「它山之石,可以攻错」有不少攻击信仰及教会的言论或着作往往能成为我们改进自身的借镜。「灵魂谬论」这本书的作者是以生物学者的姿态来强调「有灵魂」之说是谬论,本文的主旨是藉这个反调来激起我们的反省。 一、 引言 「灵魂谬论」 Der Irrtum mit der Seele (Scherz Verlag, Munchen 1973) 本书为英国甘伯尔教授(H. J. Campbell)所着,甘氏是脑生理学专家,研究脑的作用,换言之,他以生理学的观点来研究人的心理。 在该书中,甘氏极其强调适用于脑生理的「唯物论」,他否定有精神-灵魂。在理论方面,甘氏综合了近几十年来对脑的研究结果,加上他自己做的一些实验,他认为:人的脑在发育过程中的原始部分是左右我们所谓的精神活动的中心,这个中心只占很小的体积,位于延髓的上端。总结起来,我们精神活动(甘氏指:人的活动)的大原则是:「求其心安」,「求其痛快」,「求其满意」。这个「心安中心」的作用便是指示人活动的倾向,裁决正负。它的作用是唯物的,奠基于它本身的结构上,就像手指向里弯不向外弯一样。「灵魂」-这回事根本没有。 按生理学的眼光来看,甘氏的实验有它生理学上的价值,脑里面可以有这幺一个中心,每当人有了任何活动,这个中心的指针便标出了正负,我们的感觉是「顺」与「逆」。可是透过几项实验,就否定有灵魂,实在是超越了他本行的领域。 我们先简单分析他之所以这样下结论的原因。有信仰的人把一些人的活动归之于「纯」精神的活动,是灵魂的作用;灵是非物质的,它的作用既不发生在前脑,也不位于后脑,与物质-脑全无关系。甘氏由他的研究,认为人的精神活动在脑中有它一定的位置,针对前述有关灵魂的主张乃提出了「无灵魂」之说。 其实,我们相信有灵魂,并不必主张纯精神的活动与脑无关,或脑中没有一个部位能标示出人的活动对自己的影响,那幺甘氏「无灵魂」这个理论也不会给我们带来什幺困扰。 准此,甘氏的实验部分及对「无灵魂」的推论不列为本文讨论的范围,以下只就灵牧观点来探讨他个人对信仰及教会的看法。 二、它山之石 在「人为的制度-教会、法律、家庭」(Menschliche Institutionen ﹣Kirche, Recht und Familie)一章中,甘氏提出了他对教会及信仰的看法,正因为他极少涉及信仰的本身,只针对某些灵牧倾向所造成的现实,所以能做为我们灵牧的参考。 1. 释难 A. 甘氏: 人对大自然的无知给与宗教一个兴起的良机,当人有了问题而得不到解答时,就会不安,脑里的「心安中心」便不得宁静,促使人去寻求解答,不论一个解答是否与问题本身有关,只要有个逻辑,能令人满意就行。迷信的说法及宗教的教义往往能达成这项任务。如今,我们对大自然了解日深,宗教自然成了废物。 B. 灵牧检讨: 我们不必提别的宗教,只论我们自己。我们的信仰主要是引导我们走永生的道路,并不在于解释大自然的现象或社会的问题。把解释难题做为己任,只是灵牧工作上的「一」个倾向,在这倾向之下,芝麻绿豆的小事都得去找神父请教,什幺事上都得挿一脚,或说成了「百科全书」;做神父的更顺水推舟,不愿放弃这个「博学」的荣位,在「荣主救人」的大逻辑下,便扮演起「为人师表」的角色,出于神父口中「释难」的话多于主的「福音」。神父一词的内涵是:具有才干、大学问、能办大事。做神父的千万不能显出无知、低能、软弱及没有威仪。随便什幺论题,都得发挥发挥,以便稳住局面,巩固自己的权威。 当然。一个传教士的博学不一定会坏事,但是最好不需要与信仰拉在一块儿,因为「信仰」并非由「博学」而来,「做学问」对傅教士而言也不是「最高级」的任务。 今天,我们会很难想象: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与声望一样能把教传开去-也许更能扎根。这在教会史上并不乏前例(如圣方济各等)。 我们可以扪心自问:在传福音的范围之外,我们是否有勇气说:「这方面我不懂」,「这事我不知道」,「这点最好去请教别人」!我们若能卸下这个「百科全书」的包袱,便更能放手去传扬主的道。 C. 默想资料: 玛五7;七21﹏23;十24﹏25;十六22﹏23;二十三8﹏12。 格前一22﹏29;二1﹏5;四9﹏10。 格后四5﹏12;六3﹏10;迦六3﹏5。 2. 启示 A. 甘氏: 所有的宗教都有两个共同点:「启示」与「洗脑」。所有的教义都以「启示」做出发点,这项启示的作用是叫人无法追究其故。一切「默启」、「神见」及「奇迹」都是为启示铺路的障眼法。今天科学发达,事事要追究到底,宗教便失去存在的价值。 B. 灵牧检讨: 针对这个论点,首先我们要肯定的是:我们的信仰奠基在「天主的启示」-耶稣基督之上,不论别人以哪门学问的观点来批评我们,我们都不放弃自己的本质。 「信仰」本身就不是一项「研究的结果」,耶稣降身成人,宣讲福音、行奇迹、受难、死亡、复活、升天……也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把圣经视为「科学文献」或「文学作品」正是不明信仰本质的一例。 在传教时,我们很容易上了别人的圈套-试用人的智慧去补充天主的道理。比方:有的传教士说:「近亲不通婚是天主的旨意」,接下去:「这点在优生学上有充分的理论根据」。乍听之下,言之成理;可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天主的启示便无形中被打了好大的折扣。 我们若离开这项信仰的基本-天主的启示,便等于自寻死路。至于这项启示在今天是否受到一般人的尊重,对我们毫无关系,即便不受尊重能令我们难堪,但是「忍辱」毕竟该是我们基督徒的本色。 C. 默想资料: 依五十五8。 玛十一25﹏27。 若十七8;十八36﹏37。 迦一11﹏12。 弟后三16;四1﹏5。 3. 洗脑 A. 甘氏: 各个宗教的第二共同点是「洗脑」。在基督徒众多的地方,宗教教义盛行,人很容易就信教,一代接一代。在回教盛行的地区亦然。各派手法大同小异:「重复了,再重复」;「强调了,再强调」,换言之,等于洗脑。 B. 灵牧检讨: 这点的确值得我们反省。我们是否用「塡鸭式」的死背方法来扩张我们的传教成绩?用一而再,再而三的条文式重复、来简化我们的福音宣讲?我们是否用某些「热心」的型式来维持教友的热心? 谁都承认,信仰应该发自内心。信仰的成长过程也该朝这个方向进行。死背条文固然也有它的优点,但往往阻碍了信仰的成长;尤其对儿童及青年,信仰的幼苖很容易断送在洗脑的过程中。 我们的福音宣讲主旨不在叫人死记一些条文,而是日后「身体力行」的信仰。神父的权威及父母的督促往往禁不起考验,等太阳一出来,植根不深的小信仰便要枯死了。 C. 默想资料: 玛七24﹏27;十三18﹏23。 格前三10﹏14。 弟前四12﹏16。 4. 科学 A. 甘氏: 导致宗教走下坡的两大因素是「科学」及「法治」。自然科学日渐发达,大自然的奥秘多半能迎刄而解,宗教还有何用? B. 灵牧检讨: 在这方面我们通常有两个可能的倾向: a. 夸大「有」知型: 我们历数科学的成就(比方:一大堆天文数字) 及许多大自然的奇妙,然后下结论:天主多幺伟大!没有天主的话,那来这些奇妙呢?科学越发达,越证明有天主。 当望教的或教友听到这些希罕的数字及自然科学的新发现,不由得不感叹传教士的博学,并觉得这个结论下得十分有理。 b. 夸大「无」知型: 我们历数科尚未解开的谜或问题,然后下结论:你看,科学是无能的,天主才是全能的,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越多,越证明天主的伟大。教友听了之后,反应也许与前型无异。 透过这两个倾向,正好让反对信仰的人抓到把柄,他们说:「这点科学也能解释,那点科学也能解释,科学越发达越证明没有天主。不错,还有不少问题未能解决,但科学正是朝解决的大道迈进,在这方面宗教实在于事无补。」 的确,我们对科学的立场有澄清的必要。因为科学既不能证明有天主,也不能证明没有天主,既不能证明耶稣是救主,也不能证明耶稣不救主。至多能证明教会在历史上(或现在)某些直接或间接涉及科学的论调是错误的。 对东方国家(或非洲)来说,西方的文明(尤其是物质文明)近两百年来一直站在领导的地位,我们很难把这段物质文明与在西方成长的教会信仰分得十分清楚。有一个说法正是走上「分不清楚」的极端:「西方物质文明是信仰的产物,是透过信仰的理智成果。」我们只要问一问:今天教会在许多西方国家的没落也是信仰的产物吗?唯物主义的盛行也是透过信仰的理智成果吗? C. 默想资料: 弟前六20﹏21。 5. 法治 A. 甘氏: 维持一个团体的和谐取代宗教的今天的「法治」,昔日左右人行为的是宗教,今天则是法律。许多法条固然是由宗教的精神而来,这也许是宗教的唯一可取之处,但宗教按其整体则是不可取的。 B. 灵牧检讨: 不能否认,我们在灵牧工作上有(或有过)「法条主义」的倾向,事事要论「教会准不准」!偷多少钱是「大」罪,偷多少钱是「小」罪,用条款来督促人行善避恶。努力加强「尽本份」的意识,本份尽到,别的就无所谓了。 其实这个论题早有了定案。耶稣对法利塞精神,保禄对法条主义的批判,已经够清楚了,在此不再多述。 C. 默想资料: 玛二十三(论法利塞人)。 路十30﹏37。 罗(论法律)。 三、结论 在我们改进灵牧方法的时候,并不是就判定「前人」死罪,因为判人的只有天主,天主不轻视任何人的一番好心。我们所面临的是努力把真正的信仰传开,既不该尽找前人碴儿,也不该专为前人留面子。 |
| 文章录入:天主教在线 责任编辑:天主教在线 |
|
上一篇文章: 〖再慕道函授课程目录〗 下一篇文章: 天主教基本教义浅谈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