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训导文献选集05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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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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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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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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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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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的传授)不相信:父及子及圣神,本性地而又真实地,是三位一体,又是一体三位,这就是:一个天主,在同性体、同荣耀的三位内,而三位共有同一天主性,同一本性,同一德能,同一权力,同一王国,同一王权,同一意志、同一作为,同是不受造的,无始的,无法予以澈悟,不可变更的,万有的创造者与保护者[希腊文:从略]。那么,这种人,应受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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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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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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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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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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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的传授),不相信,本性地,并按真理,就在这可钦可崇、同一性体的圣三中之一位—天主圣言,曾自天降下,并由圣神与终生童贞玛利亚,成为血肉而成为人,且以其肉身被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而自甘受难(受死)而受埋葬,第三日复活,并升入天庭,坐于(圣)父之右,将再度来临,带着父的荣耀,带着他所取的、与其理性的灵魂结合为一的肉躯,审判生者与死者,那么,这种人,应予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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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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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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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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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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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的传授),不信…[如0502所说的],天主之母终生童贞圣而无玷的玛利亚,在这近世,不由男子精子而由圣神所受孕的,且在无损于其童身的情况下所诞生的,即由那产前产后丝毫无损童身所生的(耶稣基督),就是那位有万世之前,特殊而真实地、由天主父所生的天主圣言,那么,这种人,应受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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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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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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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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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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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的传授),不信……这同一位我们的主兼天主耶稣基督,有两次诞生:一次是在万世之前,无形地且永远地、由天主与父所生,一次是在近世,有形地,由终生童贞天主之母圣玛利亚所生;而且,这同一位我们的主兼天主耶稣基督,按其天主性,是与天主兼父,同一性体,而按人性,是与人(类)及其母亲,同一性体,且同一个祂,因其肉躯而可能受苦,但按其天主性,却不能受苦;祂按肉躯而占据空间,但按天主性,却不受空间的限制;同一个祂,是不受造的,也是受造的;是地上的,也是天上的,是有形可见的也是无法予以了解的;可以捉摸的,也是不可捉摸的,好使那跌倒在罪恶下的全人(类),由全人兼全天主(基督),而得以复兴—(改造),那么,这种人,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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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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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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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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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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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的传授),不信…天主圣言的一个成为血肉的性体,即因此而被称为降生成人,成为我人的性体,完全在基督天主内,而成为不折不扣的全人,只是无罪而已,那么,这种人!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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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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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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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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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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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传授)不信…(在基督内的)两个性体,不混淆亦不分开地合成同一位主兼天主耶稣基督,则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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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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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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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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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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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的传授)不信…这两个性质不同的性体,不混淆亦不分开地,在祂(基督)内保全无损,则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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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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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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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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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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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传授),不信…这两个性质不同的性体,不混淆亦不分开地在祂(基督)内被办认出来,则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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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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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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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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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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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教父(传授),不信…祂的天主性与人性的本性特质,不折不扣地在祂(基督)内,且亦不卑不亢地保全无损,则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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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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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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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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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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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传授),不信同一基督兼我们的天主的天主性与人性的两个意志,本性地而真实地,团结一致,而且(基督)就其两个性体而论,自然同心合意成为我人的救援的工作者,那么,这种人,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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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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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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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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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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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传授,不信同一基督兼我们的天主的两种天主性与人性的行为,本性地而且真实地团结一致,自然成为我人救援的工作者,则该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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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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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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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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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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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附从作孽的异教徒,相信我们的天主基督,唯有一个意志,一种行为,以圣教父的信仰,而否认同一基督,是我们救援的恩赐者,则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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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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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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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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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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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附从作孽的异教徒,不信:在天主基督内,像圣教父们所虔诚宣讲的,天主性与人性的两种意志,两种行为,各安然无损,而信在基督内,只有一个意志,一种行为而与圣教父们所讲的,背道而驰,则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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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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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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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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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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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附从作孽的异教徒,像他们所无理信仰者,相信在天主基督内,只有一个意志,一种行为;这就是说:谁若否认而摈弃那圣教父们所宣讲的正宗道理,即在一位天主基督内,兼有天主性与人性的两种行为,则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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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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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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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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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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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附从作孽的异教徒,愚昧地接纳—(认为)—那希腊语所称的「神人」行为是一种行为,而不信…这是,按圣教父所传授的,天主性与人性的双重行为,或说:(基督)所行的是「神人」行为),是一种行为的新名词,而不表示:这是由两个性体,奇妙而荣耀地,合在一起的双重行为,那么,这种人,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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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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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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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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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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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作孽的异教徒的邪说,无知地否认:在天主基督内,两个性体—即天主性与人性—在不变质的情况下,合在一起,而由圣教父们虔诚地所宣讲的—祂(基督)具有两个意志与两个作为,那就是天主性与人性的意志和行为,(各有分明);因此,福音经以及宗徒(书信),论及同一救主的语句,不是指同一位基督,且其本质地,不是归于同一个主兼我们的天主耶稣基督,一如真福济利禄所讲的,俾能显示:同一基督,天生地,是天主也是人,那么,这种人,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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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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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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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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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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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传授,不(愿)本然地,按真理,心口合一地信认:教父所传授的,以及圣而公教会—由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所宣讲的,因而也为圣教父们,以及五个神圣大公会议所定断的一切道理,则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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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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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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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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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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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按圣教父的传授,不和我们同心同意,同样也不以真诚,摈弃,并绝罚所有心口合一的,摈弃与绝罚极其作孽的异教徒,以及他们的一切不虔敬的著作,而与天主的圣教会,公而由宗徒传下的教会,那就是五个神圣的大公会议中的教会之父所一致赞同的道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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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1)下接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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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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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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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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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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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那就是:赛伯利、雅略、欧诺弥、马千陶、亚博理、巴来蒙、欧底葛、廖斯古,弟茂德.厄鲁、赛物罗、德铎修、高罗多、德米周、保禄.撒马撒、廖铎罗、德铎罗、纳斯铎、德杜路.贝撒、奥利振、弟弟莫、厄瓦留以及诸如此类的异教人〔此外,还有一性论的德铎罗主教,亚历山大的宗主教溪罗斯,君士坦丁堡宗主教赛求斯,以及他的继承人毕罗斯与保六,还有赛求斯辩护一个意志论所撰写的,而由黑拉里皇帝所领布的「公文」—「厄克德西斯」Ecthesis—(公元638年)以及公斯当三世的谕文—「底波斯」Typus,或说:这是公斯当二世的谕文,虽然在名义上,撤消了上述的Ecthesis,但在道理方面,仍然予以默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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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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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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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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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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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所以,谁若…不摈弃不绝罚异教徒,与他们的教条以及那些赞成他们的著作,或为任何人定断异教人的事情,作不虔敬的辩护者,那就是我们所指名者:德铎罗,溪罗斯、赛求斯,比路斯与保六…或谁若为那些革职或受罚者中之一辩护—盖绝不该信从他们,但该与我们一起信仰圣教父们的道理—而视之为受罚者,或完全被革职者,切不可想他…是虔诚者、正宗者、公教会的捍卫者…而要想他们是不虔诚者……而他们的一切…著作,应被认为是可憎厌者,他们的判断,或判决,应被认为虚而无效者…那么这样的人,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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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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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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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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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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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谁若毫无疑问地承认并赞成那些带有作孽的异端人的邪说,冒昧无知地说,这些是虔敬的信理,由开始便从(教会的)守卫们所传授的、所宣讲的道理,这就是说,谁若诋毁上述五个大公会议,当然,这就是诋毁这五大公会议中的圣教父们本人,以及这五大公会议的本身,说,这是欺骗(头脑)简单的人们,或说,这是采纳无耻无信者的主张所致,那么,这种人,应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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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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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惩罚有关圣三及基督的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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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玛尔定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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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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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不拘怎样,谁若按作孽的异教徒主张,…无理反对那公教会的圣教父们所强调的名词,那就是那五大公会议所强调的名词,冒昧无知地,标新立异,讲「新的信理,或写书或写信,或大家合写,或编撰,或作假证件,或召开会议……简言之,谁若习惯为极其失敬的异教人做事…狡滑地,攻击公教会正宗道理,这就是说,攻击教会祖传的道理,攻击我们极诚摰的对我们的主天主(基督)的信仰,一直到底,执迷不悟,那么,这种人,应永受惩罚,而「愿全体百姓!齐声唱说:阿们,亚肋路亚」(咏:一零五,四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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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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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信经—论天主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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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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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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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我们承认,我们相信神圣的,无可言喻的圣三,父及子及圣神,是一个天主,本然地(本性地)具有一个性、一个体,也具有一个尊严,一个德能。 而且,我们信认:父固不受生,不受造,而是不受生者。因为祂不从任何开始,而子却从祂诞生;还有圣神,也是从祂(父)所发的。为此,祂(父)本「身」就是整个天主性体的泉源和原始。 父本「身」,也是属于自己的本体;祂从(自己)无言可喻地生了子,但不是从别的,而是从自己生了子:天主生天主,光生光;所以,「上天下地的一切「父性」,都是由祂而得名」(弗:三,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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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见PL 12,959-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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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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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信经—论天主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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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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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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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我们也承认:子出自父的性体,没有开始,在万世之前受生,而不是受造;因为从来没有父而无子之一日,也没有有子而无父之一日, 但不是像子出自父,同样,父出自子,因为不是父从子,而是子从父接受了诞生。所以,子是出自父的天主,父是天主,而不是出自子;父固是子的父,而不是出自子的天主:但祂是父的子,但是出自父的天主。虽然,子通过万有,与天主父平等,因为子从来没有开始受生的一天,也没有中止受生的一日。 (我们)也相信:祂(子)父,共有一个性体,因此祂亦可以被称为:与父同一性体者;…因为我们相信:子,也不是从无中受生,也是从别的性体受生,而是从父的性体—(从父的怀中)—受生, 为此,父是永远的,子也是永远的。父既永远存在,祂自亦永远生子而为父。我们也因此而相信:子在无始时,受生于父。 我们也不说:同一天主的子,既为父所生,那就成为天主性体的一部份,而说:完全的父,完全的子;父在无贬损无分割的情况下,生了子,因为只有一个天主性体,故不能产生一位不同等的子。 而且,这位天主之子,是天生的子,而不是过继(螟蛉)之子,但我们该信:天主父生子,既不出自意志,也不自于不得已;因为在天主,既没有不得已的事,也没有走在智慧之前的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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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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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信经—论天主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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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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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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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我们也信圣神;祂是圣三中之第三位,与父及子,共是一个,同等的天主,共有一个本性,也共有一个性体。但祂,既不受生,也不受造,而是由二位(父与子)所共发的、而是父与子的神。 又信:这一位圣神,既不是不受生者,也不是受生者:假设我们说,圣神是不受生者,那么,我们就该说:有两位子了。可是,圣神,也不祇是父的神,也不祇是子的神,而是父与子的神。 因为圣神,既不是发自父而成为子,也不是发自子,而成为受祝圣的受造之物,而是由父与子所共发的,因为,圣神被认为:是(父与子)二位的爱与圣德。 为此,这位圣神,被信为:为(父与子)二位所派遣,一如子为父所派遣一样,但祂并不小于父及子,而子却被证明:因其所取的肉体—(肉性),则小于父及圣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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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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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信经—论天主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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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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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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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这是圣三的关系论:圣三不该被说:被信为「三重的」,而该被说,被信为「圣三」而已。这也不能是正确的说法,说:圣三在一个天主内,但该说:一个天主圣三。 在三位的名字关系方面来说,父对子,子对父,圣神则对父与子而言。这三个关系,就是所谓的「三位」,但被信为:一个性一个体。 我们讲「三个性」,而不讲「三个自立性体」;但我们讲:一个性体,而有三位。 因为父之为父,不是对己,而是对子而言;子之为子,不是对己,而是对父而言;相仿地,圣神之为圣神,也不是对己,而是对父与子而言,因此,圣神被称为父与子的神。 同样,当我们说「天主」时,这不是对别的而言,如:父对子,或子对父,或圣神对父与子一样,而是特别地对天主自己而言,被称为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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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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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信经—论天主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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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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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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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因为即使我们被询及每一位时,我们必须承认每位是天主,所以,就每一位而言,我们说:天主父,天主子,天主圣神;但这不是三个天主,而是一个天主。同样,按每一位而言,我们说:全能的父、全能的子、全能的圣神;但这不是三个全能者,而是一个全能者,正像我们讲:一个光,一个原始一样。(21)所以,按每一位而言,(我人)这样承认:每一位是圆满的天主:(因为)在三位内唯有一个不分的,同等的天主性体,一个尊威或一个权能;一位也不比较(三位)小一些,三位也不比较(一位)大一些;因为当按每一位而被称为天主时,也不会少了什么;当三位一起被称为天主时,也并没有多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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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3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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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信经—论天主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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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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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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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为此,这一个而是真实的天主圣三,不因数目少而小一些,也不因数目多而多一些。因为,三位的数目,在于(三位之间)的关系;但在天主的性体方面,并不包括数目了。所以,三位的数目唯有在彼此之间;若三位对自己而言,那就没有数目了。 所以,为这圣三,理宜只有一个自然的名,好使在三位内,不能有多数;是以我们相信那圣经所载的话,说:「我们的伟大上主,威能无比,祂的智慧,数不胜数」(咏:.一四六,五)—(没有按思高译本)— 也不因为我们说,三位是一个天主,所以我们能说:父就是子,或:子就是父,或圣神就是父,或就是子。 因为父自己,不是子;子自己也不是父;圣神自己,也不是父,或子;可是,父所有的性体,就是子所有的,子所有的,就是父所有的,父与子所有的,也就是圣神所有的,这就是说:三位按性体而言,共是一个天主。 当我们说:「父本「身」不是子」,那是对三位不同而言的。但当我们说:父就是子,子就是父,圣神就是父与子,那是按(三位的)天主的性或体而言:三位共是一个性体(一个天主):盖我们分明天主的三个位,而不分开(三位的)天主性体。 故此,我们承认圣三,具有三个不同的位;我们相信一个圣三,一个天主,因为圣三的性或体,只有一个。故天主三位一体,是在于「位」而不在于性体。 但这「三位」,不该被认为,彼此可以分开的,因为,我们相信:三位的存在,无先无后,或曾有此而无彼,或曾单独一位,做过任何事。 盖在天主的性体方面,或在作为方面,三位是不可能分离的:因为我们相信:在生父与受生子,或所发出的圣神之间,从来没有顷刻的间断,竟致父,曾较子先有,或子曾没有过父,或所发的圣神,比较父或子后有。 职是之故,我们一面宣讲,一面相信:(天主)圣三,是不可能分开的,也是不会混淆的。先辈之所以断定为「三位」,是为分辨三位而不是为分离三位。 如果我们注意圣经论及「智能」所记载的:「她(智慧)是永远光明的反映」(智:七,廿六),那我们就知道:正如我们见到光辉不可能与光分离,同样,我们信认:子不能与父分离。 所以,正如我们不可把同一而不能分离的性体的三位,混淆在一起,同样,我们也绝不可宣讲说:三位可能彼此分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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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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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信经—论天主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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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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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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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既然,蒙(天主)圣三恩赐,显明地向我人表明了每一位的名,祂必愿我人,信认每一位的名,却不让我们,想了这一位而不想那一位:因为我们若认识父。 这就是说:每位的名的关系本身,不让我们把三位分离。所以,即使我们并不同时呼三位之名,却也不能不同时联想到三位在一起。但谁也不能听到三位中任何一位时,他不得不联想其它一位。 为此,虽然,天主三位一体而一体三位,但每位仍有祂每位的特性。盖父具有永远性而没有诞生;子(亦)具有永远性而有诞生;圣神则为(父与子所共)发,却没有诞生,而有永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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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见:Isidor Hisp,Differentiarum 1b. II, 3 nr.7(PL 83, 7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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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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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论(圣子)降生-成为血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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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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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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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在这三位中,我们祇信(第二位)(圣)子,为了解放人类,曾从圣洁无玷童贞玛利亚,取了真人-(取了真的人性)而不带罪恶:祂以新的-境遇,新的诞生而为她(玛利亚)所生。所谓「新的境遇,因为从此以后,按天主性而言,祂是无形可见者,但祂在肉体内,成为有形可见者;所谓「祂以新的诞生而为她受生」,因为她是不识男子的童贞女,却由圣神而受孕,由圣神供应祂(天主子)肉体的材料(细胞)。 事实上,贞女生子的事,无言可喻,也无援例可资证明;若是有理可喻,那就不足为奇了;若有例可援,那就不算特殊了(1)。 但圣神虽荫庇玛利亚生(圣)子,但不该被信为:(圣)子之父以免我们,好像被认为:承认子有两个父者,那一定是一种不合理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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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1)参阅奥斯定书信137, PL33, 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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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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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圣子)降生-成为血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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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
亚德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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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或书信 |
督肋打第十一届会议--公元六七五年十一月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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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因这奇妙的受孕,「智慧为自己建屋」,「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中间」(若:一,十四)。但圣言自己,并没有变成肉体而受到更变,竟愿做人,而不做天主,不!圣言如此成了血肉,祂不仅仍是天主的圣言,兼为了人的血肉,而且,祂还带了一个有理性的灵魂;于是天主的圣言按其天主性而言,是天主,而按其人性而言,是人。 故此,我们相信:在天主之子内,具有两个性体,其中一个是天主性的性体,另一个是人性的性体。而这两个性体,合成一位基督,好使基督的天主性,不能与人性分离,而祂的人性,也不能与其天主性分离。 因此,全天主与全人,结合成为一位基督;但并不因为我们说:在「子」内有两个性体,所以将导致我们说:在祂内,有两个位格,而把天主三位,变成四位,那是不对的。 因为天主圣言,并没有取人的位格,祇取人性而已;祂把所取的有时间性的人性,和祂永远的天主性体,合成一个位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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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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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圣子)降生-成为血肉 |